CCAA关于举办 2022 年第 1 期认证人员注册全国统一考试的通知

时间: 2023-09-10 08:25:33 |   作者: 案例展示

  原标题:CCAA关于举办 2022 年第 1 期认证人员注册全国统一考试的通知

  据中国认证认可协会消息,2022年第1期认证人员注册全国统一考试将于5月21至22日举办。报名阶段为2022年3月22日12:00至3月28日24:00。

  按照中国认证认可协会(以下简称“CCAA”)认证人员注册全国统一考试计划, CCAA 将于 5 月 21-22 日举办 2022 年第 1 期认证人员注册全国统一考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期考试依据为《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修订版)》等注册准则(中认协评〔2021〕 5 号) 和新版认证人员注册考试大纲(中认协评〔2021〕6 号)。

  考生在报名前应仔细地了解所报考领域认证人员注册准则规定的有关要求和修订版注册准则过渡期安排的有关内容,以便合理报考。注册准则及考试大纲详见 ,修订版注册准则过渡期安排详见《关于发布〈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修订版)〉 等 7 项注册准则的通知》(中认协评〔2021〕5 号)附件。

  全国共设立考点城市 34 个,分别是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哈尔滨、长春、沈阳、石家庄、郑州、洛阳、济南、青岛、太原、呼和浩特、西安、银川、兰州、乌鲁木齐、成都、南宁、昆明、武

  汉、长沙、南昌、南京、合肥、杭州、宁波、福州、广州、惠州、深圳、东莞、厦门。

  注:“质量管理体系基础(第 1 场次)”和“质量管理体系基础(第 2 场次)”为相同科目,效力相同,报考时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场次,不可重复报考,若更换场次,需先进行退费,再选另外一场次报考。

  “管理体系认证基础(第 1 场次)” 和“管理体系认证基础(第2 场次)”为相同科目,效力相同,报考时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场次,不可重复报考, 若更换场次, 需先进行退费, 再选另外一场次报考。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基础” 因无新版标准中文稿, 本期考试仍依据 GB/T 22000-2006 标准,考试通过的人员,需按照《关于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 ISO 22000:2018 标准转换注册工作的通知》(中认协评 2019〔131〕) 关于转版的具体实际的要求,完成转换课程的培训后方可注册。

  (一) 2021 年第 2 期统考天津、西安、杭州、哈尔滨、厦门五个延考考区考生因疫情影响,2021 年第 2 期统考天津、西安、杭州、哈尔滨、厦门五个考区考生考试资格自动延续到 2022 年 5 月统考,不需要重新报考。如考生自愿放弃本次考试资格,可申请退费,具体安排如下:

  有退费需求考生,需于 2022 年 3 月 11-14 日 12:00 登录报名系统()填报退费申请,逾期不再接受。申请退费的考生,须退掉所报考全部科目,不支持部分科目退费。退费申请截止日 15 个工作日后,CCAA 进行统一退费。

  在报名阶段,延考考生不可退费,可更换考试城市、可在已报考科目的场次内更换考试科目。

  正式报名自 2022 年 3 月 22 日 12:00 时起面向考生正式开通,3 月 28 日 24:00 截止,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

  若报考人数过多, CCAA 将协调考试服务机构适当增加考位投放。因仍在疫情防控期间,新增资源情况存在诸多限制,具有不确定性。考生可在 3 月 30 日 12:00 至 3 月 31 日 12:00 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考位剩余,自行安排报考。

  中 国 认 证 认 可 协 会 认 证 人 员 注 册 全 国 统 一 考 试 网( )。

  报名开始后,考生登陆中国认证认可协会认证人员注册全国统一考试网,按报名操作步骤完成网上报名和缴费工作。

  考生应提前办理相关的支付银行卡,并开通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功能,或者使用支付宝缴费。

  本次考试 CCAA 将开具电子发票,请考生报名时准确填写发票信息。5 月 16 日-5 月 22 日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6月 20-25 日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电子发票。

  考生报名时需上传个人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为:1 寸彩色;JPG格式文件;长度与宽度的比值必须在 1:1.3~1:1.5 之间;文件大小为 35KB 以下。因考生上传照片质量低劣,导致考生不能参加考试,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严格遵守报名与缴费的进程规定,完成报名和缴费工作。打印准考证的具体实际的要求请在报考网站上登陆查看。

  (一) 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和防控需要,考生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务必实时关注 CCAA 官网和报名网站公布的《认证人员注册全国统考考点防疫要求一览表》。对不遵守考点疫情防控要求而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将按“弃考”处理。考生须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拒不配合执行有关疫情防控措施或者扰乱考点考场秩序的,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做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照法律来追究法律责任。

  (二) 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部分考点无法组织当期考试的,CCAA 将为受影响考点考生办理退费。如遇其他突发状况,将另行通知。

  (三) 请考生预留充足的入场时间,考场候考时请按照考点考务工作人员指令有序排队,保持间隔,切勿聚集。

  (五) 考试期间,考生应遵守考点当地疫情防控要求,配合考点工作人员的检查登记等工作。

  (六) 当受疫情影响发生考点变更或无法组织考试等情况时,CCAA 将在报名网站公布相关通知。

  符合以下要求的考生,因考试延期无法按照过渡期安排注册的,报考科目对应注册领域的过渡期延长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一) 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 2021 年第 1 期统考的沈阳、合肥考区考生,且当年度没有申请退费的。

  (二) 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 2022 年第 2 期统考厦门、哈尔滨、杭州、西安、天津考区考生,且本次未申请退费的。

  请于 2022 年 6 月 16 日到 2022 年 6 月 29 日间登录网址或扫描下方二维码,按照填表说明填报延长过渡期申请, 逾期不予受理。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考生无法填报延长过渡期申请。

  申请提交成功后,请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在 CCAA 认证人员注册与管理系统中完成注册申请。

  (一) 考试费为每人每场 80 块钱,考试报名期间仅有一次按订单退费机会,报名结束后,不可再申请退费。

  (二) 在考试时间不冲突的前提下, 考生可报考一科以上的考试。其中“质量管理体系基础(第 1 场次)”和“质量管理体系基础(第 2 场次)”为同一科目,“管理体系认证基础(第 1 场次)”和“管理体系认证基础(第 2 场次)”为同一科目,效力相同,考生只可选择其中一个场次参加考试,请勿重复报考。

  (三) 关于通过考试后申请注册相关事宜的问题, 请参阅相关注册准则及其实施细则等文件的规定。

  (四) 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和士兵证;港、澳地区考生可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护照;台湾地区考生可凭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

  (一) 报名注册、缴费、退费、考点咨询、更换考试科目及考点、下载发票及准考证等考试组织问题请咨询奥鹏服务热线:

  为了规范认证人员注册全国统一考试考场秩序,确保考试公平公正,保障参加考试人员(以下简称“考生”)和考试监考人员权益,制定本规定。参加认证人员注册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应当尊重监考人员,自觉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遵守考点疫情防控要求,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秩序。

  (三) 考生应按规定向监考人员出示相关证件,按准考证中座位号入座,并将规定证件放在指定位置以便核验。

  (四) 考生除携带必需文具外,不得贴身携带书籍、笔记本、纸张、报刊、电子用品、存储设备及通信工具等物品进入考场。

  (五) 考生在考试前 30 分钟内能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 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始 40 分钟后,考生在经监考人员同意后可以交卷离开考场。因故迟到考生须在开考 30分钟内完成入场和登录考试系统。

  (六) 考生不得在考场内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或者以互打手势等方式传递信息,不得在考场内喧哗、走动,或者交卷后在考场附近喧哗等,影响考试秩序,不得违反疫情防控要求。

  (七) 考生不得在规定时间以外答题,不得窥视、抄袭他人答案或者同意他人抄袭。

  (八) 考生不得将考场配发材料带出考场,不得抄写试题或者以任何形式对试题信息进行记录、存储、传输。

  (九) 考生应当在考试开始前,根据监考人员的要求和提示,登录考试系统,填写准考证号和居民身份证号,阅读考生须知、需要注意的几点等,核对考试相关信息并进行确认。遇有无法登录、计算机系统或网络通讯故障、信息错误等情形的,考生应当及时向监考人员报告。

  (十) 考生应当按照监考人员的指令和规定的步骤操作计算机,使用鼠标和键盘在设定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并保存答题结果,不得执行其他操作。

  (十一) 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擅自关闭计算机、调整计算机显示屏摆放位置和角度、搬动主机箱、更换键盘和鼠标等外接设备,不得擅自修改考试机 IP 地址,不得在考试机上插入硬件和安装软件。

  (十二) 考试期间,考生不可以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出现试题内容显示不全、识别率低、切换缓慢等情形的,可以举手报告,经监考人员同意后询问。

  (十三) 考试期间,如出现网络故障、电力故障、设备故障等不正常的情况的,考生应当及时向监考人员报告,服从监考人员安排,耐心等待解决。非因考生自身原因出现的设备故障导致延误答题的,可以按规定进行补时、补考。

  (十四) 考试结束指令发出后,考生应当立马停止答题,系统自动回收电子答题数据。考生应当待监考人员确认电子答题数据全部上传后,有序离开考场。

  (十五) 考生因自身问题造成电子试卷下载延迟、题目漏答、考试设备损毁、电子答题数据上传有误的,应当自行承担责任。

  (十六) 考生没有根据相关要求进行登录、答题、保存电子答题数据,导致系统不能正确记录有关信息的,应当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 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违纪行为,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一) 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经提醒仍不改正。

  (二) 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

  (三) 擅自关闭计算机、调整计算机显示屏摆放位置和角度、搬动主机箱、更换键盘和鼠标等外接设备。

  (六) 在考场或者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不遵守防疫要求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行为。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取消其当次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

  (一)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有关的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考生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并责令离开考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和法规的,

  发生以上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考生如具备 CCAA 认证人员注册资格的,还将按照《注册认证人员资格处置规则》 进行一定的资格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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